【保险营销员、证券经纪人展业成本按照收入额的25% 计算。( )】判断:正确
根据现行税收政策,保险营销员和证券经纪人在计算个人所得税时,其展业成本可以按照取得的收入额的25%进行扣除。这一规定旨在合理反映其实际经营成本,减轻税负,促进相关行业的健康发展。
一、政策背景
随着我国金融市场的不断发展,保险营销员和证券经纪人作为金融服务的重要参与者,其收入结构日趋多元化。为了更好地适应行业发展需求,国家税务总局在《关于明确保险营销员、证券经纪人佣金收入征收个人所得税问题的通知》(财税〔2009〕143号)中明确规定,允许保险营销员和证券经纪人按收入的25%比例扣除展业成本。
二、适用对象
该政策适用于以下两类人员:
类别 | 说明 |
保险营销员 | 在保险公司或代理机构从事保险销售工作的人员 |
证券经纪人 | 在证券公司或经纪机构从事证券交易中介服务的人员 |
三、计算方式
展业成本的计算公式如下:
> 展业成本 = 收入总额 × 25%
需要注意的是,这里的“收入总额”指的是不含增值税的收入,且不包括其他非展业相关的费用支出。
四、示例说明
假设某保险营销员当月取得佣金收入为10,000元,则其可扣除的展业成本为:
> 10,000 × 25% = 2,500元
因此,应纳税所得额为:
> 10,000 - 2,500 = 7,500元
五、注意事项
注意事项 | 说明 |
是否有上限 | 无上限,按实际收入计算 |
是否需提供凭证 | 一般无需提供具体票据,但需保证收入真实性 |
是否影响其他扣除项目 | 展业成本扣除后,仍可享受基本减除费用等其他扣除项 |
六、总结
项目 | 内容 |
政策依据 | 财税〔2009〕143号 |
扣除比例 | 收入额的25% |
适用对象 | 保险营销员、证券经纪人 |
计算方式 | 展业成本 = 收入 × 25% |
举例 | 收入10,000元,扣除2,500元 |
结论:保险营销员、证券经纪人展业成本按照收入额的25%计算是正确的。